截止第20章《灯给你留着》结尾。这里存放开写时需要立刻知道的状态;人物经历见人物总览,逐章发生过什么见前20章摘要。
下一场的起点
昭宁七年十月初二傍晚,许雁回从王府回槐花巷,萧满送至院门。两人刚说清心意并亲吻,决定接受十月廿八的新婚期;次日正式行文还没写到。
他们各有住处,尚未成婚。关系已不只是女主补偿、男主受宠;不要从二十一章重新写成“她是否愿嫁”或男主对所有亲近都毫无准备。
人物当前状态
| 人物 | 身体/位置/资源 | 正在面对的事 |
|---|---|---|
| 许雁回 | 住槐花巷母亲旧宅;左肩箭伤未交代完全恢复;有阿荞、陶青协助 | 仓务已移交,仅候后续问讯;筹婚;尚需兑现解释旧事的承诺 |
| 萧满 | 住安王府东院;真体弱、怕黑;梁太医照看,小顺随侍;能做有限修书工作 | 已有四百文劳动收入;愿参与新房安排与教小禾识字,二者尚需落实 |
| 许衡 | 仍是父亲,也是涉及旧账的兵部侍郎;部分衣装职掌转交 | 垫款说法待核,责任未最终判明;父女关系受损,未彻底断绝 |
| 许承礼 | 停止本次募衣、交收并须交凭据;官职未写明 | 不能继续凭妹妹、安王名义主持同一事务;尚非已定刑罪犯 |
| 孟秋娘一家 | 在母亲旧宅西后侧安顿;阿芦曾病,已好转;小禾十岁 | 针线工作与生活继续;小禾是否定期学字尚待征询 |
| 长公主、姚女官 | 能协助婚事、宫中联络与善堂事务 | 正式文书、礼单、嫁妆及准备时间待落实 |
| 周管事、钱掌柜 | 前者停差;后者退补及差价责任已提出 | 后续追查仍由官署处理,不能写成已逃脱或已处极刑 |
谁知道什么
| 信息 | 目前知情者 | 不能默认知情者 |
|---|---|---|
| 女主重生、镜中三年及前世夫妻关系 | 许雁回;读者知主要内容 | 萧满、长公主、许家及随从 |
| 女主有令人痛苦的旧事/噩梦 | 萧满亲见,并记得她答应以后解释 | 不能据此推成他已猜中重生及前世全部经过 |
| 冬衣掺旧、名义与回执问题 | 按参与环节分别知情的主角、证人、官员 | 任何单人都不掌握全部经手人的心思 |
| 许衡的垫款解释 | 父女谈话及后续已提交部分 | 读者不能把他的解释直接当成核定账目 |
| 两人亲吻、私下谈心的细节 | 两位主角 | 姑母和侍从可见气色、动作,不应无故逐句复述 |
| 十月廿八可改为婚期 | 已收到回话的双方及办理人员 | 不等于全京已知、所有礼数都完成 |
关键物件与住处
| 物件/地点 | 当前归属或状态 | 使用边界 |
|---|---|---|
| 陪嫁铜镜 | 今生由女主保留,包好收在槐花巷的箱中 | 未显示新异能,不用于验谎或远看 |
| 小花被、鱼灯、愿望纸 | 男主东院日常使用;鱼灯在床边便于取用 | 不是只出现一次的装饰;不每场都逐件点名 |
| 修书工具、书册 | 男主可用,杜先生提供指导 | 本事与工作量有限,没有未写出的名家地位 |
| 木海棠簪 | 女主已收且在第20章戴着 | 男主赠予,不随意改成御赐贵物 |
| 旧绦编成的鞭带 | 男主利用母亲遗留绦带制作,已赠女主 | 属私人记忆,不自动带政治秘密 |
| 王府东院/正院 | 前者可住,后者仍在修 | 婚期将近也不能把工程瞬间跳完 |
| 槐花巷旧宅 | 女主独立住处,孟家也安顿在此 | 婚后是否继续保留及如何照看,待实际决定 |
| 木鸭、木雀、猫与葱盆 | 两人相处中已有的小物和生活细节;猫未命名 | 不擅自写成已有名字、会表演或象征秘号 |
官署保存的原始材料、当事人回执与主角持有的抄件须分清。未经正文交代,不把所有证物都集中到女主书房。
最近需要有回音的事情
- 新婚期正式行文;婚服、嫁妆、宾客与新房安排。
- 不合格冬衣补货、针工工钱及后续官署问讯。
- 女主左肩养伤与今后军务;男主日常体力,不用突然大病来制造转场。
- 小禾学字的意愿和时间,孟秋娘自己的生计。
- 许衡垫款的可核凭据;与前世担保回文建立联系前,先解决证据缺口。
- 对萧满解释旧事的承诺。计划在婚后前一阶段回应,不无限延期。